女子私闯房屋被狗咬让业主负责,合理吗?
浙江金华,一业主出门时因疏忽大意未拔钥匙,导致钥匙一直挂在房门上。一陌生女子见状,直接开门进入业主的家中。业主家的狗狗发现有陌生人进房后,第一时间扑了上去,将陌生女子的手咬伤。可谁曾想,业主垫付了医药费后,该女子居然还要求业主赔偿其半年的误工费。
(资料图片)
女子私闯房屋
被狗咬伤让业主负责
据悉,葛女士平时喜欢养狗,狗狗在家时葛女士一般不会给其拴狗绳。事发当天,葛女士因有急事出门时,像平常一样插进钥匙先将房门反锁,但其却因疏忽大意,未曾将钥匙拔走,导致钥匙一直挂在房门上。
就在葛女士离开一个多小时后,一陌生女子擅自用挂在房门上的钥匙打开房门,并进入葛女士的家中。葛女士的狗狗发现有陌生人进入后,先是叫几声,之后就扑上去将该女子的手咬伤。事后私闯房屋女子自己报警求助。
警方介入调查后,葛女士才得知此事,事后葛女士为女子垫付了医药费1200元。可谁曾想,该女子竟然要求葛女士负责到底,承担其半年的误工费。理由是其手被咬伤后,半年内都无法工作。
葛女士质问陌生女子为何要进入其家里时,女子声称是来楼上租房的,随后葛女士询问了房东,房东说没有让该女子来楼上看房子,更没有让她到葛女士这里看房子。因此有理由怀疑其进入葛女士家中,或许是有其他动机的。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处理此事。但是葛女士面对着“天降横祸”,越想越憋屈,于是发到网上请大家来评理。
该事一经爆出,便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这真是狗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太冤了!”“未经他人允许擅自闯入他人房间,狗狗属于正当防卫,一分钱也不用赔!”“这次绝对不能和稀泥,明显是碰瓷找事!”还有网友更是直言,怀疑女子就是小偷,要严查此人。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该女子的诉求合理吗?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何解
今日头条律师@安律说法 介绍,本案属于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应当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侵权适用的是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而饲养动物侵权责任比较特殊,适用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换句话说,饲养动物侵权责任中,不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饲养、管理的动物致人损害就需要承担责任。而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是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还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说饲养的是烈性犬,即便行为人属于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也不能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具体到本案,葛女士如果饲养的是烈性犬,即便女子有错在先,也肯定是要担责的。但是如果葛女士饲养的是普通犬只,葛女士除非能够证明女子确实是故意,否则也难以免责。
其次,一码归一码,如果正如葛女士所怀疑的,受害女子并非误闯入葛女士家中,而是别有目的,葛女士如果不是养的烈性犬,无需担责。
私闯房屋属于违法行为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即便葛女士忘记拔掉钥匙,受害女子也不能擅自闯入葛女士家中,别有目的擅自闯入葛女士家中,不仅涉嫌非法侵权住宅,还根据目的不同,涉嫌其他罪名,比如入室盗窃等等。
前者,有违法和犯罪之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明确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后者则可直接判刑!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不管这名女子进入葛女士家中,是为了盗窃,还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均属于违法行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葛女士非但不负有赔偿责任,其垫付的1200多元医疗费,也是可以要求这名女子返还的,而这名女子,也将被追究应有的法律责任。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
(海报新闻编辑 沙斯媛 综合自中工网、荆楚网、极目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