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三强计划”,2024年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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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 徐浩煊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四川开启新行动。
近日,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三强计划” 打造科技创新体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三强计划”)。“三强计划”提出,到2024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15%,力争瞪羚企业突破3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7万家,备案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2.2万家,加快构建“强领军、强主干、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三强计划”的重点任务,包括强化培育领军企业,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行动;强化壮大创新骨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扩容倍增行动;强化夯实创新基础,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行动。其目的就是建立完善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打造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
针对创新型领军企业,“三强计划”明确,将围绕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培育认定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规模大、行业地位高、示范引领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争创世界一流企业;建立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动态监测体系;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式发展。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三强计划”提出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培育体系,优化认定管理服务。为压实地方责任,“三强计划”还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情况纳入地方年度目标任务和高新区绩效评价指标,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情况作为创建省级高新区和推荐创建国家高新区的重要条件。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评尽评,应入尽入”。特别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鼓励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强计划”明确落实创新型企业财政奖补,支持开展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揭榜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市(州)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补助;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在研发投入方面,“三强计划”明确对企业为获得应用原理性新知识、新发现、新发明进行的独创性研究活动(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及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给予后补助支持。
此外,四川省将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牵头建设重大创新平台的,取得重大创新突破、转化重大创新成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后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