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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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筑府办函〔2023〕6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支持避暑类地产发展。经建设部门认定的避暑类地产项目,除幼儿园作为刚性建设要求外,取消中小学教育配套建设和以资代建费;不配建5%公租房(保租房);支持合理调整车位配比,具体标准按“一项目一方案”独立审核;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开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提高避暑类地产开发、交易、登记等审批服务效率。对高温排行榜的部分城市(根据中国气象预报统计)在筑购房人员,凭相关证件及购房合同,给予全市所有国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20%;缩短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
加大商业贷款支持。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个人商业贷款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执行利率下限政策。由住建、金融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项目按揭封顶未放贷等情况,逐个对接,逐个推动解决。
支持诚信优质企业发展。完善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白名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白名单”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属地政府、管委会精准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合理确定重点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期建成交付。
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对云岩、南明老城区(一环以内)被征收房屋,取消不高于800元/平方米的安置补贴;加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定期公布二手房市场交易价格,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提供参考依据,确保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公平合理。出台异地安置实施细则,鼓励被征收人到贵安新区异地购房安置或等价实物安置,推动“疏老城”与“建新城”有机结合。